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屏東縣115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新任輔導員遴選
一、依「屏東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有關新任輔導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附件。
三、為避免教師參與地方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,報名遴選前,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,經校長同意後,再行報名。
四、本府依遴選結果聘任為地方團輔導員並頒發聘書。每次聘期以1學年為原則,本府得視各輔導員之表現情形進行考核,表現優良者進行敘獎並予以續聘。
五、有關地方團各類輔導員之任務、權益義務、考核獎勵,悉依「屏東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要點」辦理,並於實施計畫中說明,請報名教師自行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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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6-0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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