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(一)招收對象:現職之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,並符合學歷、語言認證及教學年資等條件。
(二)課程規劃:
1、開班期程:預計111年9月至113年8月。
2、師資培育:修畢中等學校教育專業課程26學分、客家語文專門課程40學分成績及格及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者,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;教師資格考試通過後協助辦理教育實習事宜。
(三)上課方式:實體課程及遠距教學。
詳見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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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7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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